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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立“两新”工作党建指导员制度
2018年07月06日 09:58  来源:连云区委组织部

    针对部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时间短、党建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连云区先后选派干部到244家“两新”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严格标准,确保选得准。出台《连云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党建指导员主要在党政机关等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中从事过党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派;主要采取“三定”法:一是定职责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两新”组织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指导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等,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定工作制度规定党建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由聘用单位发放发聘书,接受聘用单位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三是定考核办法指导员任期满后,由选聘单位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实绩突出反映良好的指导员,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加强培训,确保融得进。对初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进行岗前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党务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采取“走出去”方式,积极组织党建指导员参观学习外地“两新”组织示范点,并依托党校、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召开一次“两新”党建指导员联席会议,加强指导员间的联系,通过交流工作经验或遇到的困难问题,互学互比、共促提升

    从严管理,确保蹲得住。连云区研究制定了《连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党建指导员的选派、职责、管理和考核进行了细化明确。原则上每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明确联系指导1个开发园区或若干家“两新”组织的党建指导工作,聘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办法》要求党建指导员每月联系指导不少于2次,建立日常工作纪实制度;每半年对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定期开展观摩交流会年底进行期满考核和评先树优,以有效的管理考核机制促进党建指导员作用的发挥。(高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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