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 10人被查处

时间:2016年01月29日 来源:新华日报

  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9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江苏5起,1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通分局局长陈建标用公款购买礼品、香烟等送礼,并以职工未休年休假为名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会副主席陈秀萍违规给所属30个工会负责人与工会委员每人发放1000元消费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敬老院原院长贾志明、左国政、曹国平、会计刘玉芬等人违规设立“小金库”及发放补助问题。贾志明、刘玉芬违规将企业、个人捐赠款及房屋出租费共计8.12万元设为“小金库”。贾志明、左国政、曹国平先后动用“小金库”款项发放过节费、护理费和其他开支。罗溪镇民政救助科科长王国平不履行监管责任,在明知敬老院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下,不制止、不纠正,并接受敬老院赠送的购物卡。贾志明、刘玉芬、王国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国政、曹国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睢宁县地税局副局长王辉借操办父亲丧事之机敛财问题。2015年3月,王辉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收受部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通市商务局副局长仇亦文、行政服务处处长杨飞违规收受节礼问题。仇亦文、杨飞分别收受某石化企业以节礼名义赠送的1万元和7000元加油卡。仇亦文、杨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